汕头电动车充电闪爆——泉州消安提醒您注意电动车消防安全常识
2019-10-22 来自: 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针对近年来因电动车(包括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和三轮车等)使用、管理不当引发的火灾时有ω发生,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际情况,为有效预防火灾发生,12月16日公安部消防局向各地印发 《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常识》,要求各地公安消防◆部门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互联网等◎媒体,以及手机短信、微信、微博、楼宇︾电视等,全方位开展宣传,做到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。
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常识
一、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、充电器和电池,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。
二、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,不得停放△在楼梯间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处,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。
三、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,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;应按◣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,不得长时间充电;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,周围不得有可燃物。
四、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、充电管理,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;有条件的,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,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。
五、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,通过“96119”举报投诉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明日更新预告:为何电动车㊣在高楼楼底通道为电动车充电特别危险?请注意烟囱效应。